巩留特产巩留苹果介绍
巩留苹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巩留苹果果实近圆形,果型饱满,果面底色黄绿,大部分果面着橘红色霞,覆有鲜红色条纹。巩留苹果果面光滑,果实硬度较高,肉质细脆,风味酸甜适口,成熟果品耐贮存 。
2016年3月3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巩留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
巩留苹果历史渊源
据有的资料记载,现代苹果是在19世纪70年代由传教士带入中国,栽培苹果是从欧洲扩散至世界各地。而事实上,位于新疆天山山脉的一片野果林才是世界上栽培苹果的始祖。该野果林中最古老的一棵树上的铭牌显示,其树龄已达608岁。该树长在海拔1900多米的高山上,高12.9米,冠幅达到18.5米。拔地生长出来的主枝上,分出的四个粗壮枝干,见证了新疆苹果的西传和东送。
新疆苹果是重要果树之一,栽培历史久、分布广、品种多。据1959年全疆果树资源调查,该区苹果栽培面积占果树总面积的6.4%,居第四位;栽培品种有400多个,其果类和中亚系品种,解放后从中国其它省区和中国国外引入栽培了多品种、品系,主要分布于南疆各地及伊犁、塔城盆地。
2008年,塔城巩留县阿尕尔森镇沙尔乌泽克村完成了巩留苹果注册和绿色基地、出口基地认证。
2016年,巩留县阿尕尔森镇沙尔乌泽克村完成了有机认证转换。
巩留苹果产品特点
巩留苹果果实近圆形,果型饱满,果面底色黄绿,大部分果面着橘红色霞,覆有鲜红色条纹。果面光滑,果实硬度较高,肉质细脆,风味酸甜适口。巩留苹果成熟果品极耐贮存,在半地下窖可藏至翌年5月,在冷风库可藏至翌年7月。
巩留苹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2~6%,总酸4~6克/千克,还原型抗血酸20~40毫克/百克,含钙30~45毫克/千克,铁5~10毫克/千克。
巩留苹果产地环境
巩留苹果种植区地势平坦,坡度不超过5°。土壤类型属于土层深厚、排水良好的沙质壤土。土壤酸碱度pH值8左右,含钾10毫克/千克。种植区域土为土层深厚,富含有机质,通风排水的砂质土,有利于巩留苹果生长。
巩留苹果生长地地处特克斯河、巩乃斯河交汇处两河汇合后,下游始称伊犁河,种植区雨量充沛,周围无任何重工业,灌溉用水源自于天山融雪河水,水质洁净,富含多种矿物质,对巩留苹果的品质起有益作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地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明显呈北凉南热。山地多雨湿润,平原少雨干燥,极端最高气温42.8℃,极端最低气温-51℃,最冷1月,最热7月,南北气温相差较大。伊犁州直属各县区,地跨温带大陆性气候和高山气候类型,气候湿润温和,年平均气温为10.5℃,年日照2748.1小时,无霜期149天。
巩留苹果产品荣誉
2016年3月3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巩留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巩留苹果地理标志
巩留苹果的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巩留县所辖阿尕尔森镇、东买里镇、塔斯托别乡、提克阿热克乡、牛场乡、综合农场共6个乡镇(场)40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82°22′~82°34′,北纬43°45′~43°51′。
特定生产方式
1、区域选择:建立巩留苹果种植基地,应选择生态环境优良,外界隔离条件好,水源充足,排灌分家,沟系配套,土壤通气性好、无污染,历年来病虫害发生少,集中连片,便于规模化生产。
2、环境要求:产地环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标准《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土壤选择土层深厚,富含有机质,通风排水的砂质土;灌溉用水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规定的Ⅱ级标准。
3、合理搭配:种植果树要早熟、中熟、中晚熟、晚熟品种搭配合理,一般“早:中:中晚熟:晚熟”品种搭配比例为“1:1:2:6”。
4、品种选择:主栽品种为烟福、长富、嘎啦等富士系列苹果。
质量安全规定
巩留苹果种植符合NY/T391-2013《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灌溉用水符合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59-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规定的Ⅱ级标准。
巩留苹果专用标志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巩留苹果专用标志的使用具体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持有人“巩留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巩留苹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巩留苹果补充介绍
巩留苹果
果品
地域范围
巩留县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伊宁市东南,伊犁河上段,特克斯河下游流域。东部与和静县、新源县毗邻,西部与察布查尔县相邻,南部与特克斯县相依,北部同尼勒克县和伊宁县隔河相望。巩留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阿尕尔森镇、东买里镇、塔斯托别乡、提克阿热克乡、阿克吐别克镇、牛场、综合农场,共7个乡镇场19个村队,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2°22′~82°34′、北纬43°45′~43°51′之间,平均海拔824.6 m。保护面积3333公顷,年产量100000吨。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果实近圆形,果型饱满,果面底色黄绿,大部分果面着橘红色霞,覆有鲜红色条纹。果面光滑,果实硬度较高,肉质细脆,风味酸甜适口。果品极耐贮存,在半地下窖可藏至翌年5月,在冷风库可藏至翌年7月。巩留苹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6%,总酸4~6g/ Kg,还原型抗血酸 0~40mg/00g,含钙0~45mg/Kg,铁5~0mg/Kg
特产信息最后更新@2022-02-24,如果您发现“巩留苹果”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