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特产盘锦大米介绍
盘锦大米,盘锦市名特产品。盘锦大米外观晶莹剔透、颗粒如珠,做成米饭柔软润滑、清香适口。这是由盘锦的土壤、水质、气候加精良的耕作技术等综合因素促成的。
盘锦水稻种植始于清代。1928年,张学良将军组建“营田公司”在故乡大面积开荒种稻。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发展成辽宁省最大的国营农场群——水稻的集中产地。2002年,盘锦大米原产地域保护获国家批准,国务院命名盘锦市为有机米生产基地。2003年,水稻种植面积10万公顷,其中优质水稻种植面积8.5万公顷。其中,蟹田种稻3.73万公顷,有机大米0.67万公顷,富硒大米0.67万公顷;生产水稻73.3万吨,加工精制大米61.7万吨。有6家企业生产的盘锦大米获“辽宁省优质产品”称号。盘锦大米已远销国内20余省市,出口世界五大洲的15个国家和地区。
2019年11月,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经评估该品牌价值500亿元以上。 2019年12月23日,入选“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 2020年,入选首批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名单。
盘锦大米历史渊源
盘锦水稻种植的历史已达百余年。据史料记载,1907年盘锦开始水稻种植,之后种植面积不断扩大。1928年,张学良创办了“营田股份有限公司”,开创了东北地区水稻生产机械化的先河。
1948年,盘锦解放后,政府开始了大规模垦荒造田,兴修灌溉网,改良土壤,尤其是以国营农场为单位进行农田开发建设,为盘锦成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盘锦的历史上,独特的“移民文化”也促进了稻作文化的发展。上世纪60年代末,数以万计的“五七大军”和知识青年从祖国的四面八方来到盘锦,开发“南大荒”。他们参与农村生产建设,以自己的智慧和辛勤推动了盘锦水稻耕种技术的进步。在他们与当地农民的共同努力下,长满蒿草的盐碱地变成了大片的稻田。“盘锦大米好吃”,随着70年代末知识青年陆续返回家乡,这句话传遍了全国。
2003年,盘锦大米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4年,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了“盘锦大米注册证明商标”;2007年,盘锦大米同时获得“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殊荣;2008年,盘锦大米被指定为“北京奥运会专用米”。
盘锦大米品质特征
盘锦大米籽粒饱满,长宽比较适中,色泽青白,气味清香,垩白度小,食味品质较好。根据国家标准《大米》(GB1354-86)、优质稻谷标准(GB/T17891-1999)与盘锦大米标准(GB18824-2002)中的各项质量指标对比(表1)可以看出,盘锦大米的各项质量指标均达到优质稻谷标准,并在色泽和气味上有着盘锦大米独有的特色。在各项理化指标中,盘锦大米也有着明显的优势,比如糊化温度低、直链淀粉含量较低、胶稠度高、蛋白质和氨基酸含量丰富等。
盘锦大米产地环境
盘锦市自古就有“鱼米之乡”的美称,又被称之为“辽河金三角”。
盘锦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境内地势平坦,多水无山,有大小河流21条,海岸线长118公里。西邻锦州,东界鞍山,南临辽东湾,地处辽河下游,市中心距省城沈阳150公里。全市辖双台子、兴隆台、大洼三区和盘山县。区域面积3959平方公里,总人口120万。境内地势平坦,多水无山,海岸线长118公里。有适宜的温度条件和较长的生长期以供水稻生长发育和籽粒成熟,具有充足的河水灌溉,土壤没有工业污染,且具有一定的偏碱性,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使得盘锦的水稻成为响誉全国的优质产品。
由于有合理的温度条件和较长的生长期以供水稻生长发育籽粒成熟,有西辽河水灌溉,又无“工业三废”污染,特别是具有偏碱性土壤所特有的生长优质粳米的特性等有利条件,因而生长出的粳米直链淀粉含量低,韧性强,口感好。加之选用优良粳稻品种,严格按照生产有机食品的农业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农事作业,诸如施用生物有机肥,采用农业措施综合防治病虫害,实行机械、人工灭草和放养河蟹灭草等,都为生产优质精制的盘锦大米奠定了基础。对盘锦土壤的检验结果还发现,盘锦土壤中氯离子含量较大这会使大米淀粉在糊化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油状的薄膜,使盘锦大米外观更亮,口味更好。
盘锦大米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23日,入选“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
2020年7月20日,盘锦大米入选中欧地理标志首批保护清单。
盘锦大米地理标志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过了对盘锦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
批准2002年9月10日对盘锦大米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根据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的申请,盘锦大米原产地域范围拟划定为盘锦市(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所辖现行行政区域。
盘锦大米原产地域保护的关建在于依法规范,严格管理,切实按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能予以原产地保护,不能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申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了盘锦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管理措施。主要有:
1、盘锦大米原产地域范围限于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管理部门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根据盘锦水稻产区定为盘锦市(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所辖现行行政区域内。
2、盘锦大米产区为盘锦市行政区域内,总面积为4071平方公里,即:东界辽河,与台安县、海城市、营口市相邻,西靠凌海市,北与北镇市接壤,南濒临辽东湾。地理位置在北纬40°29′-41°27′,东经121°25′-122°30′。
3、对取得原产地域产品标志资格的企业加强产品质量体系的管理,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对产区内的面积、品种应分厂逐户登记造册,在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环节严格控制,不得随意扩大和增减。
4、大米生产、加工企业要按照《盘锦大米》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水稻和大米的质量必须严格达到标准的质量要求,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得以盘锦大米的名义出厂销售。
5、按标准种植水稻。实行农业综合防治病虫害,积极推广生物防治无公害栽培,禁止使用高毒农药防治,建立和推广无公害水稻生产基地,切实保证盘锦大米无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污染。
6、加强和完善盘锦大米质量检测机构的建设,提高盘锦大米的质量水平,保证盘锦大米的质量和声誉。
7、加强盘锦大米实物标准参考样的建立和管理,由盘锦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办组织大米实物标准参考样的制作,企业按实物标准参考样组织生产,保证大米质量。
8、实施“盘锦大米”名牌战略,用好盘锦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提高市场的竞争力,采取必要的先进的科学防伪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假冒盘锦大米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企业强化名牌意识。
9、在全国盘锦大米主要销售地区设立“盘锦大米专卖店”,引导规范市场消费。专卖店的产品必须通过盘锦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办质量监督审查把关。
盘锦大米补充介绍
盘锦市自古就有“鱼米之乡”的美称,又被称之为“辽河金三角”。
盘锦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西邻锦州,东界鞍山,南临辽东湾,地处辽河下游,市中心距省城沈阳150公里。全市辖双台子、兴隆台两区和盘山、大洼两县。区域面积3959平方公里,总人口120万。境内地势平坦,多水无山,有大小河流21条,海岸线长118公里。属温带大陆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干冷同期。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使得盘锦的水稻成为响誉全国的优质产品。由于所处地区为温暖湿润的海洋性气候,有极为合理的温度条件和较长的生长期以供水稻生长发育籽粒成熟,有甘甜纯净丰饶若乳的西辽河水灌溉,又无“工业三废”污染,特别是具有偏碱性土壤所特有的生长优质粳米的特性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因而生长出的粳米直链淀粉含量低,韧性强,口感好。加之选用优良粳稻品种,严格按照生产有机食品的农业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农事作业,诸如施用生物有机肥,采用农业措施综合防治病虫害,实行机械、人工灭草和放养河蟹灭草等,都为生产优质精制的盘锦大米奠定了基础。对盘锦土壤的检验结果还发现,盘锦土壤中氯离子含量较大这会使大米淀粉在糊化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油状的薄膜,使盘锦大米外观更亮,口味更好。
特产信息最后更新@2022-02-24,如果您发现“盘锦大米”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